广东省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7 10:23:08为了扩大选人视野,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广东省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创办于1980年,隶属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一所正处级事业单位,系“国家级关键点技工学校”和“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并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标准认证。学校位于广州市萝岗区,现有校本部、长福两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80亩;全日制在校学生8000多人。
学校设有材料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计算机应用与管理系、建筑工程系、艺术设计系,建立了“分析化验”、“建筑工程”、“机械数控”、“计算机网络”、“装饰设计”、“电工电子”等实操中心。设有建筑工程、模具设计与制造、化学分析与质量检验、室内装饰设计、机电一体化、数控加工技术、计算机网络、服装设计与电子商务等十几个专业,开办了全日制中级技工、高级技工和技师班,同时与高等院校联合举办成人大专班。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人事关系代理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和其他符合应聘条件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0周岁以下,具有与本岗位相符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与本岗位相符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七)符合我校所列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九)招聘岗位表
广东省城市建设高级技工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 |||||||
公开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 |
条 件 |
其它条件 |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 |
年龄 | |||
政治专业理论教师 |
3 |
应届生 |
研究生 |
硕士 |
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政治学理论 |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具有与本岗位相符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 |
|
语文专业理论教师 |
1 |
社会人员 |
本科 |
学士 |
汉语言文学 |
| |
计算机专业理论教师 |
1 |
应届生 |
本科 |
学士 |
计算机通信工程 |
| |
体育专业理论教师 |
2 |
应届生、 |
本科 |
学士 |
体育 |
| |
财务会计专业理论教师 |
4 |
应届生、 |
本科 |
学士 |
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 |
| |
音乐专业理论教师 |
1 |
应届生 |
本科 |
学士 |
音乐学 |
| |
化学专业理论教师 |
1 |
应届生 |
本科 |
学士 |
生物技术 |
| |
装饰专业理论教师 |
1 |
社会人员 |
本科 |
学士 |
艺术设计 |
| |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理论教师 |
2 |
社会人员 |
本科 |
学士 |
人力资源管理 |
| |
英语专业理论教师 |
1 |
社会人员 |
本科 |
学士 |
英语 |
| |
环境专业理论教师 |
1 |
应届生 |
本科 |
学士 |
环境科学 |
| |
电子商务专业理论教师 |
1 |
应届生 |
本科 |
学士 |
金融学 |
| |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理论教师 |
1 |
应届生 |
本科 |
学士 |
文化产业管理 |
| |
法律专业理论教师 |
1 |
社会人员 |
本科 |
学士 |
法学 |
| |
计算机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
2 |
社会人员 |
大专或以上学历或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 |
1、大专以上学历或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具有与本岗位相符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 |
| |
建筑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
4 |
社会人员 |
工程造价、建筑工程、建筑设计 |
| |||
财务会计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
2 |
社会人员 |
经济管理、 会计 |
| |||
校企合作实习指导教师 |
2 |
社会人员 |
行政管理 |
| |||
幼师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
2 |
社会人员 |
学前教育、护理、保育 |
| |||
服装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
1 |
社会人员 |
服装、表演 |
| |||
团委第二课堂辅导员 |
1 |
社会人员 |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
音乐、舞蹈 |
年龄在30周岁以下。 |
|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3月28日至4月14日(共13个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或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ldtjobs)报名,如实填写《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报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 2015、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6年3月28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2016年4月20日网上公布准考证及通知考试事项,4月20日-4月21日应聘人员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并贴上本人彩色证件照(报名时的同一张照片)连同个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
2016年4月22日上午 8:30 - 11:30 时,下午 14:00 - 16:00 时必须本人到学校进行相关的资料验证,备验资料包括:本人1张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职称、技术等级证书;应聘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论文发表的,需提供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的,在准考证上加盖学校公章。
五、考试
分为:文化知识考试和业务能力测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文化知识考试时间:2016年5月7日上午9:00- 11:00 时;业务能力测试时间:2016年5月7日下午 12:30 时至下午17:30,5月8日上午 9:00至下午17:30。
文化知识考试和业务能力测试的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计算,合成各参试人员综合成绩。业务能力测试成绩低于百分制的60分的报考人员不予录用。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业务能力测试由学校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组织。主要形式:理论教师参加试讲和面试,实习指导教师参加试讲、面试和实操测试。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的计算办法:只参加试讲、面试的职位,依次按25%、25%的比例计入本人综合成绩;参加试讲、面试和实操的职位依次按15%、15%和20%的比例计入本人综合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6年1月1日。
(二)网络接收报名信息应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16:00为止。
(三)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28203180,020-28203181
监督投诉电话:020-28203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