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各省
分站

公务员考试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申论辅导 > 热点时评 > 正文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公示消费投诉利于奖优汰劣

发布时间:2018-01-27 10:28:11 作者:
  毋庸置疑申论是公务员考试中的一个关键点,同时也是一个难点。公考资讯网温馨提醒考生多看多做练习的同时,要站在公务员角度和高度上,对待最新发生的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为进一步帮助考生改善申论写作水平,公考资讯网特别推荐:2018年申论热点时评“公示消费投诉利于奖优汰劣”评论文章,阅读本文对公务员考试申论写作能力培养和申论热点把握有一定的帮助和促进。

  背景链接
  据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进一步探索消费投诉公示制度,工商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
  综合分析
  [意义]
  消费投诉公示试点,是“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新举措,是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消费提示警示工作基础上,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新探索。
  对消费者来说,它打通了消费维权的事后救济和事先预防环节,使事前预防、事中投诉、事后救济成为一条完整的维权链,能增强消费者消费的安全感。这就像通过网上购物的好评和差评一样,增加了透明度,扩大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对商家来说,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扩大,一方面可以倒逼商家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另一方面,商家也可以通过消费投诉公示,更加精准的了解消费者的需求,从而增加市场份额。
  费投诉公示就能够倒逼企业增强诚信意识、法律意识、自律意识,恪守底线,规范经营,积极规避侵权风险,化解侵权问题,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企业信誉。
  消费投诉公示系统还是市场监管的好参谋、好助手,公示数据和信息有助于人大、政府科学制定监管法律规范,做出监管决策,有助于市场监管部门找准消费侵权的关键点、特征和规律,找准消费侵权的高发区域、高发行业、高发类型,找准市场供给和消费维权需求之间的矛盾,找准监管的薄弱环节和补强方向、路径,更好地制定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
  [参考对策]
  公考资讯网总结,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各地工商部门必须做好相关消费投诉信息的归类、统计等繁琐工作,并与多部门联动做好信息公示,这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各地政府部门应该在资金、人员配备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才能将这项新举措落实下去。否则,只是形式上的消费投诉公示,“消费投诉公示”的作用将会大打折扣,也就失去了其警示商家和规范市场的实际意义,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将难以得到保障。
  对监管部门来说,除了受理消费投诉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按法定处理程序和期限回复消费者,才能让消费者满意。否则,就会受到消费者和舆论质疑。

  以上就是2018年申论热点时评“公示消费投诉利于奖优汰劣”评论文章的完整内容,公考资讯网希望这篇范文对考生把握申论热点问题,改善申论写作的语言表达能有所帮助,供大家参考阅读。公考资讯网申论热点时评更新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并提供时事政治热点政策解读、理论观察、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更多信息请关注公考资讯网最新资讯。

  公考资讯网提醒考生:备考时间有限,而且考试竞争非常激烈,建议考生从现在就开始复习。必胜公考APP是每年百万考生的共同选择(免费课+海量题库刷题+免费答疑),做好复习规划,相信大家一定能在2018年各省公务员考试中取得学习进步,实现公职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