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公安机关考录公务员职位选择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20 15:49:05 作者: 2017年度山西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选择公告
2017年度山西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选择工作定于2017年7月20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选择人员范围
从参加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具体见附件1)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7月20日(星期四)上午9∶30
地点:山西警察学院晋祠校区(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二段27号,原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培训楼二楼会议室
三、职位选择
职位选择按照《2017年度山西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进行。
职位选择具体原则和方法:
参加职位选择的考生根据报考职位招录计划及职位要求,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选择职位。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只能选择大学本科及其以上职位,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只能选择专科职位;男性职位仅限男性毕业生选择,女性职位仅限女性毕业生选择。如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选择职位后,仍有空缺的,相应职位调整至专科职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考生放弃职位选择的,不得再选择其他职位。按以上原则进行职位选择后仍出现空缺的,从尚未选择职位的考生中,按照职位要求和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职位选择时应执行任职回避规定。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
2.考生选择职位经本人签字确认后自行离场。
3.凡迟到15分钟以上或未参加选择职位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4.职位选择全过程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
2017年度山西省招考公务员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