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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中共扬中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03 14:47:23 作者:
  为更好地落实全国、全省和镇江市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校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党校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扬中市委党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中共扬中市委党校、扬中市行政学校(以下简称扬中党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教师。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中共扬中市委党校 扬中市行政学校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1.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25日17:30。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扬中市中电大道8号(扬中市政府院内)扬中市委党校办公室。联系电话: 0511-88339221、13952973899、18118956106。
  
  (3)报名者必须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科研成果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填写《中共扬中市委党校 扬中市行政学校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2)2份,到扬中市委党校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外地考生可先登陆扬中市委党校网站(htttp://www.jsyzdx.cn)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扬中市委党校邮箱(yzdx16@163.com)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4)报名资格由扬中市委党校进行初审,聘用公示前再次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追究初审责任。
  
  (5)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信息。
  
  2.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核后,在报名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试讲。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素质》(专技类岗位),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笔试成绩在扬中党建网(www.jsyzdj.gov.cn)、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yzrs.gov.cn)和扬中市委党校网站公布。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试讲。
  
  2.试讲。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招聘单位将电话通知入围人员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抽签序号参加试讲,试讲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50分,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试讲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总成绩将在扬中党建网、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扬中市委党校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以上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岗位综合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人选。体检工作由扬中党校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扬中党校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有关考察标准组织实施。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如试讲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以及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办法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扬中党建网、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扬中党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扬中党校0511-88339221,监督电话:扬中市委组织部0511-88323505、扬中市纪委0511-88392626。
  
  本招聘公告由扬中党校负责解释。
  
  附1:中共扬中市委党校 扬中市行政学校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2:中共扬中市委党校 扬中市行政学校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扬中市委党校 扬中市行政学校
  
  2017年 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