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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省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招聘编外特殊教育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13 10:26:31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特殊教育教师2名,具体岗位参见《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招聘编外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24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17:00(含当日,仅限工作日 ,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号楼1208室,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755-28333436。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招聘编外特殊教育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请提早张贴好);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若在报名表已经张贴照片,则不再提供彩色照片);
  
  6.《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材料;
  
  7.若曾获得与岗位相关的荣誉或证书,交复印件,验原件。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名者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如果报名当天不能提供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学历学位验证证明等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五、考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合格线为60分;若未过合格线,则不计排名,无体检及录用资格。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对各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名额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体检合格人选将于面试结束之后5天内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 http://www.dpxq.gov.cn/)公布。
  
  六、体检
  
  (一)范围: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资格复查后,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正式录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九、新区干部人事监督举报热线:0755-28333330。
  
  附:
  
  1.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招聘编外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表
  
  2.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编外特殊教育教师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4.承诺书
  
  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