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公告(派遣至市社保局)
发布时间:2017-03-03 10:08:54 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咨询岗18名、业务受理岗32名,派遣至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分局、管理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一)招聘岗位
(二)基本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格,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心健康,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胜任本职工作,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条件;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3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招聘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8年及以后的毕业生;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3月7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现场报名。有意向且符合要求的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jobs@sz-fesco.com(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5-23883631)。
邮件标题请备注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材料提供电子版: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及初轮面试:经简历审查和筛选之后,选定参加第一轮面试的应聘者。
(三)综合测试:通过第一轮面试的应聘者,将参加综合测试。测试内容包括:笔试(主要考核综合思维能力)、职业性格倾向测试(测试时间为3月11日上午,地点:深圳人才园公共考试服务平台,具体内容详见准考证)。业务受理岗的应聘者还需参加打字速度测试。
(四)二轮面试:综合第一轮面试和综合测试的成绩,评定进入第二轮面试的人选。第二轮面试由具体用人部门组织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通过第二轮面试后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五)体检
拟聘人员按要求提供体检证明材料,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六)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以下材料,按规定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
1.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七)办理派遣手续
(1)派遣管理。由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分局、管理站工作。
(2)试用期管理。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果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考和录用条件,或者不适合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岗位,或者不能胜任工作任务又不服从岗位调整的,由聘用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除聘任关系,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应聘者本人独自承担。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由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解释。
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