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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中山市黄圃镇直接中小学公办教师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31 14:41:24

  中山市黄圃镇地处中山市北部,西北与佛山市顺德区为邻,东北与广州市番禺区隔河相望,居“珠三角”西岸都市圈发展核心板块,黄圃镇建制860多年,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是广式腊味发源地,是中山北部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珠江三角洲的重要商贸城镇,也是广东省教育强镇。现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我镇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专任教师,受聘教师享受事业编制公办教师待遇。
  
  一、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小学:语文5人,数学2人,音乐1人;
  
  初中:数学1人,英语1人,历史1人,心理学1人,生物1人,物理2人
  
  详见《2017年中山市黄圃镇直接选聘小学公办教师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含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2016年毕业生,这类报考人员若获录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
  
  (三)招聘基本条件
  
  根据《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17学年师资配备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16〕240号)规定,招聘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相符。
  
  5.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9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按《中山市中小学教职员聘用(聘任)制实施办法》处理)。
  
  6.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报名办法
  
  (一)现场招聘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1月5日
  
  2、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研究生院
  
  3、报名方法:
  
  (1)从即日起至1月3日前,有意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fhc711@126.com;
  
  (2)1月5日上午9:00前带报名材料到招聘现场。
  
  (二)报名材料要求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②第二代身份证;③完整的学习成绩单;④2015年、2016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⑤普通话等级证书;⑥获奖证书。2017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
  
  三、招聘办法
  
  招聘单位将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素养、以及获奖等情况(报名者报名时提供简历及有关证书、资料等),择优确定应试人员。招聘单位以电话方式通知入围应聘人员有关面试事项,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形式包括片断微格课、职场问答、基本功考核等。
  
  2.招聘单位将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与考察, 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23227346
  
  Email: fhc711@126.com
  
  联系人:冯老师
  
  附件:2017年中山市黄圃镇直接选聘小学公办教师岗位表s.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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