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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23 12:02:33
  公务员考试网2016年8月23日讯:根据工作需要,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6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符合条件的有意者,可携本人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我院政工科报名。待审核后,通知符合条件者笔试、面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26名,其中法官助理10名、书记员10名、辅助司法警察6名(男性)。招聘后需在我院服务满三年。
  
  二、基本条件
  
  1、法官助理: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和审判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法学专业毕业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优先;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专业技能;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书记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和审判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辅助司法警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和审判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文化),公安专业或退伍军人优先;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警察工作的专业技能;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
  
  三、不得招录为法官助理、书记员、辅助司法警察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辅助司法警察的情形。
  
  四、报名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2、报名表(见附件);
  
  3、现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招聘程序
  
  1、笔试:根据职位要求,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前来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由浈江区人民法院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总和确定总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员,并进行公示。体检和政审不合格或放弃政审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5、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报名结束后,实际报名人数与报考岗位的比例应不低于3:1的比例,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可以按实际人数参加,考试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经浈江区人民法院同意后可以聘用。
  
  六、根据职位要求,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前来进行笔试、面试,并经组织考察,人选确定后,办理聘用手续。未获聘用的,不再另行通知。
  
  七、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30日。
  
  八、报名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韶关市浈江区帽峰路8号)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751—8551252
  
  传真电话:0751—8189002
  
  九、福利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符合招聘条件者,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安排到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工作。正式聘用后,薪酬标准暂按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机关工勤人员薪资标准执行。今后根据绩效考核、工作年限等情况,按照规定晋升级别档次。享受年休假、出差补助等相关规定的补贴(具体待遇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附件: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201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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