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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州市荔湾区创建办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7-20 09:55:49
  荔湾区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区委、区政府创建工作议事机构(即区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区创建委领导下负责全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执法、检查、考评等工作。为充实我区创建工作,优化人员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从事办公室工作。

  一、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政治素质强,有责任心,吃苦耐劳,具有合作精神;

  (三)岗位要求: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岁以下,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电脑办公软件操作能力;保密意识强;从事过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者优先;具有广州市居民户口可适当放宽年龄;

  (四)身体健康。

  二、工资福利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36000元/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补贴1500元/月。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和休假等福利待遇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16年7月19日开始至7月27日。

  (二)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发送到邮箱xcb81599841@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招聘+姓名”,合则约谈面试,择优录取。

  (三)面试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户口本的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一份;如有驾驶证,需提供驾驶证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个人简历面试后不予退还。

  (四)联系电话:81599841。

  附件:报名表.doc

  荔湾区创建文明城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