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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中山大学选拔粤港澳发展研究院办公室科级管理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02 11:38:26
  因工作需要,拟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拔粤港澳发展研究院科级管理干部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拔范围

  面向本校现有事业编制人员选拔。

  二、选拔岗位

  办公室正科实职干部1名

  办公室副科实职干部1名

  办公室正科实职干部岗位主要职责:

  (一) 协助负责研究院决策研究报告和内刊、工作简报等的编撰和报送等工作;

  (二)协助负责研究院制度的制订及实施等工作;

  (三)协助负责研究院内外联系,学术活动组织,宣传等工作;

  (四)协助办公室管理工作;

  (五)完成研究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副科实职干部岗位主要职责:

  (一) 协助负责研究院科研管理工作;

  (二) 协助负责研究院人事管理工作;

  (三) 协助负责研究院外事管理工作;

  (四) 负责研究院其他办公室事务工作。

  三、选拔条件和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二)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有良好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大局意识与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耐心细致,廉洁勤政,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学校行政工作,有一定的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五)应聘正科实职干部岗位须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之一:

  1、现任正科实职;

  2、任副科级职务满两年;

  3、现任主任科员或七级以上(含七级)职员;

  4、任八级职员满两年;

  5、专业技术岗位十级以上(含十级)、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应聘副科实职干部岗位须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之一:

  1、现任副科实职;

  2、现任八级以上(含八级)职员;

  3、任九级职员满两年;

  四、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的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五、选拔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的应聘材料及《公开选拔科级干部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连同近期免冠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送至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粤港澳发展研究院(中山大学文科楼702室),请注明“应聘岗位”。电子版应聘材料请发至adsyxy@mail.sysu.edu.cn邮箱。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7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组织考察

  (六)确定人选,按程序报批

  (七)公示

  (八)办理任职手续

  六、任职管理

  对新任职的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四年,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

  七、其他说明

  根据应聘人员与选拔岗位的要求,用人单位择优确定人选;如应聘人员均不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选拔。

  联 系 人:袁旭阳

  联系电话:84110476

  电子邮箱: adsyxy@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