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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西供销社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30 16:30:39 作者:
  2016年山西省供销社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山西省省直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相关规定,山西省供销社直属事业单位山西省商务学校、山西省商业供销职工医院公开招聘9 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5月25日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6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9名,具体专业要求、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16年山西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计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此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省供销社组织、各招聘单位负责实施。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不能修改,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三)综合知识考试
  
  综合知识考试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省供销社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综合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面试)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5: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应聘的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有考生自动放弃的,从综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5: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不再递补。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省供销社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进入专业测试人选,在省供销社网站公布,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面试
  
  面试由省供销社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综合知识、专业测试笔试成绩,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七)综合成绩确定
  
  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专业测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综合知识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综合知识考试、专业测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综合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知识成绩仍相同,按专业测试成绩确定;如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以后各环节人选、且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省供销社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有关情况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省供销社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省人社厅批准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咨询及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4043940、7982324、4158670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改善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2016年山西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计表。xls
  
  山西省供销社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