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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珠海市委宣传部市舆情中心合同制职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27 09:38:57
  根据工作需要,我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为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珠海市舆情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

  一、招聘职位

  珠海市舆情中心辅助类三级合同制职员1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辅助类合同制职员,享受珠海市规定的辅助类三级合同制职员薪酬待遇。

  三、资格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宣传文化工作。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其它条件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地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新光里三街23号1栋303,联系电话:2218158。

  现场报名后请将报名有关材料(含照片)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zhswxcb@126.com,并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市舆情中心职员报考XXX(姓名)”字样。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7日至8日(8:30—12:00,14:30—17:30)。

  3.报名材料。(1)《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市舆情中心合同制职员报名表》(见附件2);(2)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3)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4)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5)其他能体现个人能力资质的证书证件;(6)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二)资格审核。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成立审核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如果该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10人,由审核组根据报名材料,研究确定10人进入面试环节;如果该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10人,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3人,则该职位取消招聘。

  (三)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经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考察对象人选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市委宣传部组织考察和体检,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团队合作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资格复审或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按面试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考核、体检合格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宣传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市职员服务中心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2.不服从工作岗位分配安排的;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4.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6.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不宜聘用的。

  (二)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本公告由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市舆情中心合同制职员职位条件一览表.doc

  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市舆情中心合同制职员报名表.doc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