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各省
分站

公务员考试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招考公告 > 体检 > 广西 > 正文

2016年广西防城港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 体能测评通告

发布时间:2016-05-24 10:20:01 作者: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防城港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报考法院、公安机关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体能测评前,已确认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不需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6年5月28日(星期六)。
  
  (二)地点:防城港市高级中学运动场(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城渔洲路160号)。考生可乘坐101路公交车到渔洲坪菜市口站(道路施工,临设站点)下车往北面走,约走800米到。因市高级中学附近道路施工,不熟悉路况的考生应提早查看前往路线,以免延误考试。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二)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只有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2016年5月28日上午8:1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到防城港市高级中学运动场(教学区北面)报到并现场验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等物品。
  
  (四)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须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点。
  
  (五)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
  
  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770—2823766
  
  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与考核科:
  
  0770—2822216、2822215
  
  防城港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
  
  0770—6126283
  
  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科:
  
  0770—6103931
  
  
  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组织部
  
  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防城港市公安局
  
  2016年5月23日
  
  自愿参加体能测评承诺书
  
  本人承诺:本人身体条件能够正常参加防城港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并对测试环境和条件等因素无异议,若因个人身体状况出现意外的,自行负责。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