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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深圳市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03 17:00:56
  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拟公开招聘临聘人员4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临聘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1年4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10日上午9:30—11:30,


  下午2:30—17:30;


  3.报名地点: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4楼405办公室(清龙路8号,清湖地铁站A出口右转150米即到);


  4.联系人:王小姐,电话:23336118;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报考者所学专业,指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本公告所有时间计算截点为2016年4月30日。


  (二)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贴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


  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的,仅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非最高学历学位报考的,除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需提供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有效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4.计划生育材料。


  已育或已孕人员,包括离异、丧偶且生育(含收养)过子女的,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未婚或未孕人员,提交《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有效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报名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学历及学位真实,最迟应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该材料,否则取消资格(书面保证格式参照附件5)。


  资格初审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要求提早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审核结果为准。


  三、适岗能力测评


  (一)适岗能力测评时间、地点和形式


  适岗能力测评时间、地点及形式在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网站http://sjj.szlhxq.gov.cn/公布。


  (二)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适岗能力测评结果,综合评定,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我局另行通知。


  五、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局签订的派遣公司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合同。


  附件:


  附件1深圳市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临聘人员招聘岗位表


  附件2深圳市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附件4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附件5承诺书


  深圳市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