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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2 15:43:12
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04-08

               

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广东省粤东技师学院)创立于1970年,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的第一所副厅级高级技工学校。2011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晋升为粤东地区第一所技师学院,现为国家关键点高级技工学校,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省潮菜烹调职业研发应用基地,是国家和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

学校位于广东省汕头市中心城区,拥有北山湾和金新两大校区,占地面积400亩,常设电气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汽车维修、食品检验、电子商务、茶艺、潮菜烹饪、服装设计等30多个专业。现有在校生8000余人,教职员工约440名。

学校教学教研成果丰厚,实习教学设备先进。办学层次有中技、高技、高技与大专双学历、预备技师与大专双学历、技师。为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学校扩建和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的职位

招聘单位

公开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招聘对象

条 件

学历

学位

专业

年龄

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

其他条件

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

公共教学理论教师

5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全日制本科或以上

学士或

以上

汉语言文学、中文、商务英语、行政管理

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社会人员:30周岁以下

建筑工程专业理论教师

1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全日制本科或以上

学士或

以上

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土木工程

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社会人员:30周岁以下

玩具设计专业理论教师

1

应届毕业生

全日制本科或以上

学士或

以上

玩具与游戏设计

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电气专业理论教师

2

应届毕业生

全日制本科或以上

学士或

以上

电气信息工程

广告设计专业理论教师

2

应届毕业生

全日制本科或以上

学士或

以上

广告设计、艺术设计、形象设计

会计专业理论教师

1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全日制本科或以上

学士或

以上

会计学

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社会人员:30周岁以下

社会人员必须具有本专业初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或以上职业资格。

汽车维修专业理论教师

2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全日制本科或以上

学士或

以上

车辆工程、汽车工程

质量检验专业理论教师

2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全日制本科或以上

学士或

以上

药学、药物制剂、化学、食品质量与安全

烹调专业理论教师

1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全日制本科或以上

学士或

以上

烹饪与营养教育

旅游专业理论教师

1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全日制本科或以上

学士或

以上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茶艺

数控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2

社会人员

大专或以上学历,或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

35周岁以下

必须具有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在40周岁以下。

电工专业实习指导教师

2

社会人员

电气工程、机电一体化

汽车维修专业

实习指导教师

4

社会人员

 

汽车应用与维修、车辆工程

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计算机专业

实习指导教师

2

社会人员

 

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

潮菜烹调专业

实习指导教师

1

社会人员

潮菜烹饪

合计

 

29

 

 

 

 

 

备注:1、应届毕业生:指2015年、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14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2、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理论教师岗位: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社会人员一般在30周岁以下。(部分理论教师岗位须具有本专业初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或以上职业资格。)

  (七)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具有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在40周岁以下。

(八)符合学校所列招聘职位的条件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9:00至2016年4月27日17:00止(共13个工作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

1、经初审,2016年4月29日至4月30日网上公布准考证及通知考试事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自行从网上打印考试注意事项、准考证。

2、应聘人员凭准考证,于2016年5月4日(上午8:10-11:50,下午14:10-17:00)到学校(汕头市金新路85号科技楼4楼)进行相关的资料验证,备验资料包括:①本人3张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②准考证;③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历、学位、职称、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其中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提供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2016年毕业、未拿到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同志,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技能等级证书需提供网上有效查询证明;⑤应聘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⑥有论文发表的,需提供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合格的在准考证上盖章确认。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符合条件、资料不属实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报名,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实填写《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分别按指定的时间到学校(地址:汕头市金新路85号;乘车路线:可乘2、4、6、11、18、38路公共汽车到“国际大酒店站”下车;也可乘9、21、26、32路公共汽车到“技工学校站”下车)参加文化知识考试和业务能力测试。

(一)文化知识考试

时间:2016年5月7日上午9:00—11:00。

地点: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教学楼(汕头市金新路85号)

文化知识考试由省厅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改卷。考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布。

(二)业务能力测试

时间:2016年5月7日下午14:30-18:00;

       5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校区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业务能力测试由我校自行命题。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技能,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形式和命题原则为:(1)形式:采取集中时间撰写教案和试讲(实操)的形式,撰写教案的分数占业务能力测试分数的40%,试讲(实操)占业务能力测试分数60%。(2)命题原则:命题坚持与专业需要相匹配的原则,内容为本专业相关课程的内容。

应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测试候考室,在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应试人员测试的顺序。应试人员确定测试顺序后,实行封闭式管理。应试人员进入测试候试室后,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出现涉及应试人员姓名、职业等个人信息,一律按抽签号码称谓。业务能力测试实行当场评分、计分,每场结束公布分数。

(三)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50%+业务能力测试成绩×50%。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每个招聘职位参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学校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由学校对其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行考察,列入考察的在职人员须由被考察人员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录取后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

因业务能力测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联系人:柏老师、肖老师  

电话:0754-88629639 13829621197 13929633556 传真:0754-89690125

投诉监督电话:0754-83595765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