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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海幢街道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08 17:47:16
  为了进一步加强海幢街道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改善服务管理水平,根据海安监[2016]13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报考先决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专职安全员5名。主要从事辖区内安全监管工作。


  2、报考要求


  (1)广州市户籍和具备广州市生活基础的人员(在广州工作、生活、居住2年或以上,熟练掌握粤语会话);


  (2)专科或以上学历,户籍在海珠区的退伍或复员军人优先同时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其中:


  A、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卫生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中级安全主任资格、中技装也技术资格以上的特种作业资格证,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B、在镇(街道)、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5年以上的优先,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不限,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职业健康相关专业优先聘用。


  (5)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8日(星期五)-2016年4月13日(星期三)


  2、报名方式:填写《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邮件主题:XXX应聘,发送到Hchzhaopin@qq.com


  3、资格审查:经初步筛选符合报考条件者,由工作人员通知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


  1、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需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公示时同时确定。


  (1)笔试内容:时事热点和岗位相关知识及政策


  (2)笔试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3)笔试地点:海幢街道办事处小礼堂内(海珠区宝岗大道1号大院右边)。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笔试。


  2、面试


  (1)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人员按招聘人数1:4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4比例职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另行通知。


  (2)初步确定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由工作人员通知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并需携带以下资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证书、计生证明等有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用A4纸复印)。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结束即进入体检环节。


  3、综合成绩的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在海幢街道办事处公告栏予以公布。


  (三)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


  (四)考察


  考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进入考核人员以体检合格者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可从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察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不能按时提供考核依据(如:原单位任职情况、个人档案等)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或隐瞒事实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


  4、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报考条件及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6、对存在问题考生,经招聘工作小组讨论,审定为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五)确定人选


  经体检合格者,按照考试、组织考察的汇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次序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查。


  (七)试用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合格后签定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待遇


  待遇:5.5万/年(含单位及个人缴纳五险一金)。


  三、附则


  本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招聘程序,如有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本公告若有不尽事宜,由海幢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4268515。


  附件:海幢街应聘专职安全员个人信息登记表


  海幢街道办事处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