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各省
分站

公务员考试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考试 > 事业单位 > 广东 > 正文

2016年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招聘事业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30 15:42:44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是广东省文联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主要承担高职高专教育、成人教育、中职教育和培训等工作。学院现有番禺区主校区、郭兰英艺术分院校区、海联路校区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总计13万多平方米,现有在册全日制学生近4500人,教职工336人。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单位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制定以下公告。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9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人员27名(其中教师岗18名,辅系列专业技术岗9名),管理岗人员2名,详见《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团队合作意识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详见《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4、年龄条件: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年龄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博士研究生年龄45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第一个工作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开除处分未满五年以及受其它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②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③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后按国家、省有关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相应薪酬待遇。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期间最初十二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4月13日—4月17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rssgz.gov.cn),按照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如实、准备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位应聘人员在各环节使用的照片也应保持一致。
  
  3、报名请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按照网上报名系统的具体要求,必须真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错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4、请应聘人员报考前认真查看报考公告和职位条件,确信符合报考条件及职位要求方可进行报名。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果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以选择岗位要求相近的代码,所修专业主要课程须与报考专业课程基本一致(70%以上),必须提供毕业证、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所在院校开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及学校设置专业的依据。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受聘人员与聘用部门人员之间以及受聘人员之间有上述关系的,一般不得应聘同一部门岗位。
  
  8、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审核合格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考计划数不低于5: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职位招考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招考。
  
  9、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并依法追究责任。
  
  (四)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留意结果,通过审核的考生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自2016年4月19日9:00至4月21日18:00(三个工作日)。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准考证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主要测查人选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工作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笔试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考试纪律,作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成绩和应聘资格。
  
  2、时间和地点:初定笔试在广东文艺职业学院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和查分。笔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阅卷结束后,成绩在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网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广东文艺职业学院人事处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查分的范围限于:(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广东文艺职业学院人事处收到查分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成绩的,广东文艺职业学院人事处将更改公布的成绩,并通知因成绩更改受到影响的考生。
  
  4、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管理岗按照3:1的比例,专业技术岗(含教师岗)按照5:1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不足比例,则按照实际合格人数来确定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持有关资料,在指定的时间到广东文艺职业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资料包括:(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海外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中共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与网上报名系统所用的照片一致);(4)《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5)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6)网上报名系统上的《报名登记表》;(7)招聘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方可参加面试;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不全、不实情况或不符合学院招聘要求的,经广东省文联纪检监察室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合格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及复审时间地点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网公布。
  
  (二)面试
  
  1、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进行操作。考生须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两种方式进行,教师岗采用试讲方式,其他专业技术岗和管理岗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工作能力。教师岗试讲内容将在面试前两个工作日在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三)考试综合成绩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管理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专业技术岗(含教师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网公布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由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统一组织,费用由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承担。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对于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察
  
  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
  
  (三)递补事宜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合格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在公示时将专门说明。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文艺网以及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广东文艺职业学院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经广东省文联纪检监察室确认后,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七、有关情况说明
  
  招聘工作由广东文艺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实施,本公告由广东文艺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省文联人事培训部、纪检监察室和广东文艺职业学院纪委负责监督。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广东文艺职业学院行政楼人事处
  
  邮政编码:511400
  
  邮箱地址:gyrsc2015@126.com
  
  联系电话:020-34810203、34810210
  
  监督电话:020-38486813
  
  中共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29日
  
  附件:
  

  1、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考生查分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