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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16 17:34:59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近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文秘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符合招聘职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四)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招聘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按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3月17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30—16:30)。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癸涌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4号楼4216室。


  联系人:张小姐;电话:28333028 .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


  4.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7.职位表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二)面试


  面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


  (四)资格复审及聘用


  面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正式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经济服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8333028


  附件1: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表


  附件2: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职位表


  附件3: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拟聘编外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