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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招聘中山大学国家高等教育质量常态监测数据中心(广州)管理人员启事

发布时间:2016-01-22 00:00:00

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校内A系列(固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国家高等教育质量常态监测数据中心(广州)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本校现有A系列(固定编制)人员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岗位:行政人员1名

职责:负责国家高等教育质量常态监测数据中心(广州)筹建、与北京中心等对接协调、项目征集与评审立项以及中心办公室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熟悉高等教育的基本理论和政策;热爱本职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奉公守法,廉洁勤政,勇于开拓,办事公正,作风正派,身心健康;

(二)具有全局意识,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服务精神,工作踏实,耐心细致,认真负责,善于团结同志,统筹办公室运作;

(三)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良好的中文写作能力,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中共党员,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五)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的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四、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的应聘材料及《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http://rsc.sysu.edu.cn/Soft/personnel/DiaoRuZhaoPin/200509/82.html下载)、连同近期免冠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送至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行政楼A207,电子版请发送至fenglp@mail.sysu.edu.cn。合则约见,资料保密,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1月28日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

(五)组织考察

(六)人事处审批

(七)聘用

五、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干部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说明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132号行政楼A207

邮编:510275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32163

E-mail:fenglp@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