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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州市荔湾区冲口街招聘执法队协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1-22 00:00:00

为充实冲口街道“一队伍三中心”,改善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队协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职位和数量

执法队协管员文员1名。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三)年龄在21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计算截至2016年1月1日止);全日制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

(四)同等条件下,广州市常住户口、复员或退伍军人、有驾驶证及一年以上驾驶经验者优先。

三、岗位薪酬及待遇

按《荔湾区街道管理和服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1月25日(星期一)至1月29日(星期五)。(具体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地点:荔湾区芳村大道东88号三楼冲口街执法队,联系人:谭小姐;联系电话:81809051。

3.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交复印件,并须提供原件核对(原件经核对后退还本人)。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考试

经我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电话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分为面试及综合考评,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综合考评成绩占总分的40%,总分为100分。

五、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政审

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另结合查阅个人档案、到所在单位或街道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

七、录用

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依照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冲口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16年1月22日

附件:荔湾区冲口街公开招聘合同工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