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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第一季度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1-15 00:00:00

根据我镇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5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能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

(三)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及违法犯罪记录;

(四)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和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行政、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过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的。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具体条件备注
20160101社会事务服务 中心编外人员11、35周岁以下; 2、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法律(法学)专业。中共党员优先
20160102残疾人联合会理事会编外工作人员11、35周岁以下; 2、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 3、能听说粤语。 
20160103建设办编外人员11、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 3、具有工程类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0160104执法队城市 协管员(1)41、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男性;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初中,具有娴熟驾驶车辆者(C牌及以上)学历放宽至高中。一线执法及轮值夜班,男性较适合。
201060105横沥镇城市 协管员(2)41、35周岁以下; 2、女性; 3、大专及以上学历,管理类专业。协助处理内勤事务及执法工作,女性较适合。
20160106公共资源交易站 编外人员21、35周岁以下; 2、全日制本科学历,法律、财务、经济类相关专业; 3、有3年以上与专业相关工作经验; 4、能听说粤语。 
20160107派驻村专职工作人员11、广州市户籍; 2、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3、30周岁以下。 
20160108教育文化体育中心门卫11、横沥镇户籍; 2、男性; 3、50周岁以下。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合计15  

备注:年龄、学历等具体条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者自行下载《南沙区横沥镇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并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报名表文件名请注明“报考岗位+姓名”,如无按规定要求填写,一律按不符合资格处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a84961152@163.com。招聘岗位20160108可现场报名—横沥镇组织办公室(横沥镇政府新楼210室)

报名者要对照岗位条件报名,个人条件与岗位条件不符的,不予报名。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顺畅联系。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11日(星期一)—1月17日(星期日),起止时间以电子邮箱记录的接收时间为准。

3、资格初审:工作人员收集报名表并根据招考条件进行初步筛选,1月19日(星期二)上午在横沥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ns.gov.cn/hengli/)发布笔试公告(笔试时间、地点及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等),招考单位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留意。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文处理与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规定的名额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名额按招考职位1:3确定。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3倍,面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实有人数。

20160108岗位免笔试。

笔试之后5个工作日内在横沥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进入面试人员,请考生留意相关公告。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评分,满分100分,60分合格(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及专业知识水平。

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原件审核后退还;资格复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可继续参加面试。

面试之后5个工作日内在将安排工作人员通知面试通过者进行体检(未收到电话通知即未通过面试环节),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岗位20160108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的考生统一到南沙区中心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镇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提出聘用建议,经镇研究讨论作出拟聘用决定。经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横沥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经镇研究决定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一)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同意聘用的,按镇招聘编外人员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横沥镇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三)试用期按国家劳动法规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经考核不能胜任招聘岗位职责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本公告由横沥镇组织办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20-84961152,联系人:陈先生。

横沥镇组织办公室

2016年1月8日

附件:

1.南沙区横沥镇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2.各岗位报名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