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各省
分站

公务员考试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考试 > 事业单位 > 广东 > 正文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2015年赴外定点招聘常设岗位人员资格复审及体检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6 00:00:00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2015年赴外定点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体检定于2016年1月11-13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1.2016年1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下午17:00

华南师范大学考点考生

2.2016年1月12日(星期二)

上午10:30-12:00,北京师范大学考点考生

下午13:30-17:00,华中师范大学考点考生

(二)资格复审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A栋7楼会议室(宝安区宝民一路1号)

(三)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主要是审查报考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与公告及职位表公布的条件要求相符,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请考生本人持以下材料到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接受资格复审:

1.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没有户口本原件的可用复印件替代);

2.就业推荐表(函)(收原件,由毕业院校出具,不得自行涂改,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

3.成绩单(收原件,由毕业院校出具,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者所在院系公章);

4.报考英语职位的考生应提供专业英语四级或以上的英语等级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非师范类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需提供,还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承诺书);

6.原单位(毕业院校)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收原件,内容须包括是否参加“法轮功”邪教组织情况等);

7.就业协议书(收原件,已邮寄至宝安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的不需提供);

8.计划生育材料原件:

①深圳市户籍人员:

a.未婚或未育未孕的只需提交《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见附件)

b.已孕或已育的需提交计划生育调查表(一式两份)

②深圳市外户籍人员:

a.未婚或未育未孕的只需提交《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b.已孕或已育的,须提供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9.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①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属地方班毕业生的证明(收原件)。

②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③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

1.2016年1月12日(星期二):华南师范大学考点考生

2.2016年1月13日(星期三):北京师范大学考点考生、华中师范大学考点考生

(二)体检地点: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发放体检表及体检有关事项通知。

(三)体检程序

1.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体检当天上午8:00自行到达指定医院体检中心。

2.考生在《体检表》上粘贴本人照片(请提早准备好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填写“姓名”、“报考职位”和“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到体检中心服务台打印条形码,然后到交费处缴交体检费(约520元,也可先抽血再缴费),并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进行空腹验血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验血项目须上午10:00前完成,逾期后果自负。B超检查须空腹、无需憋尿)。

3.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把《体检表》送体检中心服务台审核,工作人员确认后收回《体检表》。

(四)体检注意事项

1.获得体检资格考生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到达指定地点,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当天上午前完成并将体检表交回服务台,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请考生自带笔填写《体检表》。

2.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如违反纪律,故意扰乱体检秩序,将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

3.凡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考生体检和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5.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6.月经期女性请在体检表第1页备注栏中注明“月经”两字,仍做尿常规及妇科检查。女性需排尿后检查妇科。

7.孕妇可依B超及有效检验证明,请医生签名后免检。

8.可依人少先做原则进行,尽量先做抽血、B超、心电图等检查(抽血需10点前完成)。

其余注意事项参见医院体检须知。

(五)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结束后,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需要复检的考生将于体检第二天下午18:00前通知,未接到电话通知复检的,可自行安排返程)。

体检结果将于2016年1月20日16:00后在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网站公布。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宝安区教育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27750517)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16年1月5日

附件:

1.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2.承诺书(教师资格证)

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