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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深圳市光明新区招聘党群组织员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30 00:00:00

光明新区2015年11月公开招聘党群组织员考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2015年11月公开招聘党群工作专职组织员公告》,党建组织员总成绩前10名考生、工会组织员总成绩前2名考生进入体检阶段,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2015年12月30日-31日。

体检地点:光明新区中心医院体检中心(华夏路东)。

三、体检程序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于体检当日上午到达指定体检地点,领取体检表。

(二)考生在体检表上粘贴本人近期1寸彩照1张(请提早准备照片),并在体检表封面空白处填写“招聘单位”、“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后交工作人员审核。体检表经审核通过并加盖体检医院印章后,考生到交费处交费。交费后,考生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空腹抽血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

(三)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到体检中心“交表处”交表审核。

四、注意事项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前述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录用资格。请考生自带签字笔填写体检表。

(二)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为保证现场体检秩序,请考生关闭手机。严重违反纪律的,将取消体检和录用资格。

(三)凡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该考生体检和录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考录纪律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五)注意空腹抽血,抽血后才能进食。女生B超检查需胀尿。

(六)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品,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五、体检标准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表由光明新区中心人民医院提供,体检表贴照片处需有体检医院盖章方有效。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结果交表时间及地点

(一)体检结果交表时间:2016年1月5日(星期二),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

(二)体检结果交表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管委会611室(光明新区光明大道630号),联系电话:88211712。

深圳市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

2015年12月25日

附件:2015年11月光明新区招聘党群组织员体检名单详情请见http://www.szgm.gov.cn/szgm/132100/xwdt17/134881/569366/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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