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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2015年招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岗位笔试考试须知

发布时间:2015-12-25 00:00:00

1.满分100分,总时限为120分钟。

2.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规定时间至少提早10分钟到达考场参加考试,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对号入座,配合监考人员核实身份。

3.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场,考试开始6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

4.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应试人员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考场,随身携带物品(手机必须关机)放在指定位置。本次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5.考生自备签字笔或圆珠笔。请在答卷前用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指定位置如实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姓名、准考证号不按规定填写或填写错误的,考试成绩无效。

6.本次考试题目全部在答题纸上作答。所有题目请用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作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的题目,作答无效。

7.答题纸上不准留下任何无关的图案、文字,否则答题纸无效。

8.宣布考试开始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中途交卷时,须向监考老师举手示意,监考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室。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由监考老师于考试结束后分类统一收集。

9.监考老师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放下笔,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留在桌上,不得带走,否则取消考试成绩。

10.考生不得旁窥、议论和大声喧哗;考生必须服从监考工作人员的管理,有疑问请举手示意。

11.违反考场纪律者给予警告,严重者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