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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第一批社会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17 00:00:00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99年3月,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广东省人民政府领导管理、省市共建、顺德政府投资兴建的地方高职院校。校园坐落在佛山市顺德区,学院占地面积1749亩,资产总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北临广州,毗邻港澳,由广州南站搭乘轻轨到顺德学院站只需15分钟车程。学校先后获得“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学校现设有9个二级学院1个部(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应用化工技术学院、医药卫生学院、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外语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全校教职工总数907人,其中专任教师694人,高级职称229人。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老师2人,省级教学老师3人,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5714人,成人教育在读学员3263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6年第一批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根据我校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要求,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4年、2015年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含已经在各地政府人事部门办理人事代管或接收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择优招聘教师,在职人员须具备干部身份。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共38个,其中专任教师30个,辅导员6个,管理骨干2个。具体见: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表(附表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专任教师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道德品质好,文化素质高,无不良记录。

2.专业基础扎实,专业技术能力强。

3.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特殊、紧缺人才学历可适当放宽,具体见招聘岗位要求。

4.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原则上相近。

5.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2月1日后出生)。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者或行业知名人士,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见招聘岗位要求。

6.具有较为丰富的与专业相关的实践经验者优先。

(二)辅导员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身体健康,道德品质好,文化素质高,无不良记录。

2.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3.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校、院主要学生干部或具有学生工作经验或经历。

4.所学专业一般与学校院(部)的招聘专业对口。

5.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后出生)。

(三)管理骨干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道德品质好,文化素质高,无不良记录。

2.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专业技术岗位要求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原则上相近,具备相应从业资格和证书。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年12月1日后出生)。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者或行业知名人士,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见招聘岗位要求。

(四)其他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必须以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2016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6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5:00时。

电子邮件、邮寄报名: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月6日。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以发送电子邮件或快递方式邮寄,邮寄资料均不退回,邮寄资料的送达时间以学校的签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表2),通过电子邮件报送(邮箱:sdzy_rsc@sina.com,发送主题写上应聘部门及岗位代码、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或把纸质材料直接寄送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胜东路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1317室,邮政编码:528333)。

按招聘条件,学校组织人事处对应聘人员递交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组织人事处通知进入笔试和部门考核环节。同一职位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以上的,学校有权决定是否取消或延期该职位报名工作。

六、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笔试。

笔试由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以闭卷形式进行。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基本文化素养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知识。

(二)部门考核。

1.专任教师部门考核采用试讲及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技能考核内容为招聘专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考核总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为60分。学校成立专家委员会负责部门考核工作,专家委员会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2.辅导员及管理骨干部门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考核内容为招聘专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考核总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为60分。学校成立专家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专家委员会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对部门考核合格者,按笔试占30%、部门考核占70%的比例计算初试总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根据面试人选数与招聘职位数(2n+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数如达不到方案设定的比例的,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对象确定后,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学校组织人事处对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信息及初试成绩进行汇总,并进行报名资格复审确定合格后通知考生本人确认面试报名。

(三)面试。

学校党政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70分。面试采取现场打分,取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按面试占40%,且面试≥70分,初试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总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综合总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名单。若出现综合总分成绩同分现象,则比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四)综合总分成绩公布

综合总分成绩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五)考察。

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结果的使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通过考察程序的拟录用人选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由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进行不少于七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进入录用程序,按常规办理初次就业人员接收或人事调动手续,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人事调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前一周填写学校《教职工试用期转正申请表》,经用人部门考核后,将考核结果报组织人事处。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管理规定(修订)》(顺职院发〔2014〕59号)相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由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57-22329982。

(二)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组织部:http://zzb.shunde.gov.cn/new/;顺德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sdpt.com.cn/。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7-22323978。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附表:

1.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