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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招聘财务工作人员和校医资格审查材料表

发布时间:2015-12-15 00:00:00
考生类别:社会人员 材料名称(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页)
毕业证
学位证
职称证
应聘校医者提交 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资格证
应聘财务工作人员者提交 会计从业资格证
结婚证
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已婚人员需提交配偶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页)
考生类别:应届生 所有考生均须提交 身份证
户口簿(属学校集体户口的,提交地址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且需加盖学校保卫处公章)
就业推荐表
就业协议书
学业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暂缓就业生提交 暂缓就业协议书
毕业证
学位证
应聘财务工作人员提交 会计从业资格证
已婚者提交 结婚证
配偶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