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各省
分站

公务员考试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考试 > 事业单位 > 广东 > 正文

深圳市坪山新区卫生系统赴外招聘2016年应届毕业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11 00:00:00

各位考生:

现将深圳市坪山新区卫生系统赴南方医科大学公开招聘2016年应届毕业生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公告,并拟安排入围体检人员体检。现将体检及签约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体检相关要求

(一)时间:2015年12月21日(星期一)上午9:00;

(二)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人民医院,详细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人民路19号坪山人民医院体检综合大楼,联系电话:(0755)84511476。

(三)程序

1.考生于体检当日上午9:00前自行到达坪山新区人民医院体检大楼,向在场的人事部门工作人员领取《体检表》(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核)。

2.考生领到《体检表》后,将《体检表》上的“报考单位”、“职位号”、“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认真填好,贴上本人1寸彩照1张(请提早准备好近期1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到体检中心交费处缴费,并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验血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

3.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将《体检表》交回指定位置。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务必于体检当日上午9:00前到达指定的体检医院,逾时未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2.考生体检时,应当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为避免干扰体检仪器,请考生关闭手机。

3.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2015年12月21日)内完成。

4.体检完成后,《体检表》必须交到体检中心指定位置,擅自将《体检表》带离体检中心者,体检无效。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考生需胀尿。

6.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7.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8.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考生体检和聘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招考纪律予以严肃处理。

(五)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后如需进一步复查,相关工作人员将于2015年12月24日(星期四)前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复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签约

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将与体检结果合格的考生签订协议,请入围体检的考生将就业协议书在体检合格结果出来后,

于12月25日前到深圳市坪山新区管委会大楼四楼425办公室公共事业局人事科提交资料(签订就业协议),如果来不及准备,可于2016年1月15日前快递至以上地址。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755-84622637。

深圳市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附件:深圳市坪山新区卫生系统赴外招聘2016年应届毕业生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psxq.gov.cn/main/a/2015/l11/a39240_7077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