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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韶关市翁源县公安局招聘新闻采编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02 00:00:00

因工作需要,翁源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写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公安对内、对外新闻采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自愿从事公安新闻采编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相关专业及擅长新闻、编辑等写作的优先考虑。

二、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者需将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获奖证书、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等上传至sgwyga@163.com邮箱,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6日。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也可以由本人或他人代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到翁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四楼报名,时间为12月6日前,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或下午14:30至17:30。

3、资格审查。对应聘报名者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是否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进行审查,不符合者不能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60分,以新闻写作为主;面试占40分,关键点考查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即为最终成绩。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与聘用

对考核合格的应聘者组织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政审。体检和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聘者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工资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聘用并签订相关劳动合同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人员实行“基本工资十绩效考核奖”制度,缴纳社保等,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予以适当增长。

其它未尽事宜由翁源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6841456(翁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翁源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