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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深圳市南山区选调中学化学教研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24 00:00:00

根据南山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工作需要,计划面向南山区选调中学化学教研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调对象

中学化学教研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连续从事教育工作8年以上,在深圳连续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45周岁以下(1970年11月18日后出生),目前在编在岗的区内高中化学教师。

3、具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

4、具有中学中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评审条件

根据申报人教学业绩、专业素养与示范引领、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等条件进行评审,具体要求如下:

(一)教学业绩条件

在区级以上教研科研部门举办的教学观摩、教育研讨活动中执教过公开课或作过业务讲座。

(二)专业素养与示范引领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勤于钻研,师德高尚,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意识和教改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市区内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条件

从教以来公开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或在区级教研教学活动中公开宣读过论文;

参加区级以上教育行政或者科研部门立项的教育科学研究课题1项以上,或近5年内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课题研究1项以上。

四、选调办法

1、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时间:2015年11月25日下午5点前

地点:南山教育信息大厦A804室张老师处

联系电话:26480211

报名应提供如下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请各位选调人员务必复印好相关资料):

(1)《南山区中学化学教研员申报评审表》;

(2)学历、学位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最高等级职称证书;

(5)岗位所要求的报名及评审条件证明材料。

报名时将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专家评审及聘用人选的确定

评审工作由人事科牵头,教科中心配合实施;

(1)按本公告的评审条件进行书面材料的评审,根据岗位数的1:3确定入围笔试及面试人选,并在南山教育信息网公布。

(2)组织统一笔试和面试。

(3)确定人选。区教育局及用人单位将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核的各项材料汇总,按照统一笔试成绩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

(4)公示报批。拟聘名单在区教育局网站公布;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审批确定聘用人员。

五、岗位职责

选调上岗后,承担中学化学教研员及相关工作,享受中学化学教研员待遇。

南山区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南山区教育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