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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招考机关雇员考生面试须知

发布时间:2015-11-24 00:00:00

一、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与考场安排,在当天面试开考前30分钟凭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面试抽签。考生所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以及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必须关闭,连同随身携带的所有物品一并上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

二、考生未能准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四、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六、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考官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问题,不得暗示或透露个人信息。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作无理要求。

七、进入面试室的考生须带齐随身物品,面试完毕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八、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考生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11月30日在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届时可登陆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