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各省
分站

公务员考试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考试 > 事业单位 > 广东 > 正文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18 00:00:00

根据《广东省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局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11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资格复审地点:清远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13号交通大厦403室)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参加我局执法监察支队科员职位遴选,笔试成绩前6名的考生:黄丽敏、张锡源、杨活东、黄汝艳、邓文冠、潘振洲

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报名登记表、单位同意推荐报考的书面证明(须一并证明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职,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县或镇机关3年以上工作经历(有服务年限的,还需要满服务年限)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时间

2015年11月27日上午8︰30

三、面试集中地点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会议室(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13号交通大厦417室)。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办法按照省遴选公告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本人持以上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二)考生本人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通过复审的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依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生要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63-3362027

清远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