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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商职业学院2015年招聘有企业工作经验的教师启事

发布时间:2015-11-16 00:00:00

招聘岗位:

有企业工作经验的教师

岗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与我院开设专业相符或相近

2.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

3.有中级职称

4.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在高职高专院校长期发展

注:我院开设专业有会计学、财务管理、物流、市场营销、酒店管理、商务英语、会展策划、国际贸易、金融、文秘、应用电子技术、电气、供用电、汽车服务与营销、视觉传达、电子商务、移动通讯、施工管理、工程造价、环艺设计、土木工程、工程监理等。详细专业介绍请浏览我院主页。

相关政策:

应届毕业生可办理人事接收: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可办理人事调动。档案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户口迁至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集体户口;

学院按政策规定为教师办理职称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等相关业务;

按政策为教师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为教师提供相关的业务培训:学院鼓励教师自费进修以改善学历层次,并提供相关的奖励措施。

应聘方式: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张;个人成果复印件)E-mail、传真或邮寄至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华商路1号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创新楼414人事处 邮编:511300

联系电话:020-82666161 传真:020-82666161

邮箱地址:hszyzp@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