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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珠海市金湾区招聘禁毒社工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16 00:00:00

为加强社区工作力量,进一步推动我区禁毒工作社会化进程,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对象

全市共招聘禁毒社工2名。具体的招聘职位、范围对象、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岗位编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资历、年龄等其他要求
01 禁毒社工 2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1、不限专业; 2、性别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3、有助理级以上社会工作师证书; 4、户籍不限。
合计 2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事业心责任感较强,热心于社区禁毒工作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性别不限,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有助理级以上社会工作师证书者(优先考虑);

6、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7、户籍不限(金湾区户籍或金湾常住人口优先考虑)。

三、招聘方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2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金湾区金海岸金湾酒店后金湾公安分局五楼504室,电话:7792704,7796630。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材料:①报名表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计划生育证明(原件)⑥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1张用于制作准考证)⑦其他证件(如社会工作者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有关法律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5、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后,于报名截止次日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jinwan.gov.cn/)公示笔试人员名单,凭身份证于考前在考场外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均需凭准考证参加,请考生须妥善保管)。

6、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金湾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二)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内容为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写作(均含禁毒知识)等。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时间安排在笔试同一天,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四)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考察

1、体检:按招考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其方法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审查应聘者报名资料真实性,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或吸毒等不良嗜好。考察作用是定性,不计入总成绩,但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招聘职位缺额,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应聘者总成绩高低排序进行等额递补。

3、公示:拟聘名单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投诉或投诉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考单位为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有关薪酬待遇参照珠民[2013]145号《珠海市社会工作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及薪酬待遇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1、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在成绩合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操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须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2、因笔试、面试安排在同一天进行,请考生注意着装。

3、招聘人员不入编。

金湾区禁毒办

附件:珠海市金湾区禁毒办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doc(待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