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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远市民政局2015年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4 00:00:00

各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

根据《广东省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的要求,定于11月17日上午进行资格复审,11月18日上午进行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现就进入资格复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11月17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11月18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

2.地点:清远市北江二路林业大厦市民政局九楼会议室。

二、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原件;

3.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登记表》原件;

5.单位同意推荐报考的书面证明;

6.职位设置其他条件要求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三、注意事项

(一)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为递交审核材料。由他人代为到场审核的,必须提供代为办理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的资格复审委托书原件。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附件:广东省清远市民政局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gdqy.gov.cn/gdqy/1824/201511/2c9d16dcb50448dd8c22980414e7df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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