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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招录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13 17:34:42
为推动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建设,经批准,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5名工作人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

  2.德才兼备,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敬业精神,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

  4.具备本科以上的学历;

  5.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见附表。

  二、基本待遇

  本次招录工作人员为临时聘用性质,经深圳市人才市场签订相关劳务派遣合同。

  1.享受相当于深圳市政府雇员工资待遇(约5000-6000元/每月。非实发。);

  2.每周一、五有往返深圳的班车接送;

  3.按照深圳市有关规定为工作人员办理各项福利;

  4.根据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法定节假日等法定假期;

  5.单人间宿舍约100元/月,双人间约50元/月;食堂每日三餐费用约10元。

  三、报名要求与联系方式

  (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个人简历(附彩色免冠寸照1张);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电子版文件。

  报名材料仅接收电子版,需按要求在2015年11月15日前发送至报名邮箱:835496879@qq.com(邮件标题编辑为:名字+籍贯+应聘岗位的名称,如“李明+广东深圳+综合岗”)。

  (二)按照“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材料经过初审后,合适者将通知面试,面试安排另行通知。根据报名情况,相关岗位可调剂录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先生

  联系电话:18950411448;0660-6701198

  地址: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大楼

  附件: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岗位表

  深汕特别合作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