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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临汾市党群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和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体检须知

发布时间:2015-09-30 15:04:58 作者:

1、10月11日早6:30在临汾市第四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门口报到,迟到15分钟视为放弃。所有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男430元,女450元),参加体检人员自备零钱在体检中心登记时缴纳。

2、所有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禁食禁饮8—12小时。近视的体检人员均佩戴眼镜检测视力。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3、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4、所有参加体检人员按报考职位编写顺序号,体检表均不得体现考生姓名,不得做任何记号,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考录资格。

5、体检当天对整个体检场地进行封闭管理,所有考生不得携带与体检无关的物品(如包、通讯工具等),不得与医务人员交头接耳,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考录资格。考生陪同人员不得在体检封闭场地附近逗留。

6、凡找人代替体检者,直接取消考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因故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资格。

8、对初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录资格。复检结论以体检医院结论为最后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