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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总务处膳食营养科招聘配餐员启事

发布时间:2015-09-22 12:15:53

因业务发展需要,总务处膳食营养科拟招聘劳务派遣配餐员若干名,招聘条件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初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40岁以下,身体健康,头脑清晰、体力好、为人热情。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所分配病区病人三餐的订餐、退餐、补餐、送餐工作;

2、负责所分配病区病人的打开水工作;

3、热情服务病人,努力帮助病人解决有关饮食服务工作中的困难,改善病人满意度;

4、负责科室所分配科内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

5、负责所管辖餐车及餐具的清洁卫生工作。

三、报名截止时间:9月25日(周五)下午5点前,逾时不候。

四、报名地点:一附院人事处(机场路16号门诊南楼8楼)

五、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提交材料(原件1份、A4复印件1份):

1、《报名信息采集表》(请点击附件下载填写,打印后手工签名)。

2、个人身份证(双面复印)。

3、毕业证、学位证。

4、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请查看http://www.gradjob.com.cn/defaults/xljd_guide2.jsp)。

5、本人户口簿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户口页)。

6、社保缴费记录单(有工作经验者,从首次购买社保开始计算)。

7、计生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A.未婚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B.已婚未育人员:

(1)配偶的身份证(双面复印)。

(2)配偶户口簿(户口本首页及配偶页)。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

C.已婚已育人员:

(1)配偶的身份证(双面复印)。

(2)户口簿(户口本首页及配偶页)。

(3)双方结婚证。

(4)双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

(5)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6)独生子女证(三优证)。

(7)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证明。

以上所有证件都需备齐复印件,计划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都必须由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核发。

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证件不齐全者,恕不接受报名。

联系电话:36591831,张老师,李老师

人事处

附件:报名信息采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