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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17 17:12:40 作者: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精神,黑龙江省地震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地震局实行中国地震局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及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职责。

牡丹江地震台为黑龙江省地震局所属的中直事业单位,黑龙江省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中心和五大连池地震火山监测站为黑龙江省地震局所属省直事业单位。黑龙江省地震局所属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地震监测预报、地震震害防御、地震应急救援及相关科学研究工作。

二、招聘计划(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加分条件的,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