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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10 14:18:31

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全省各级法院选调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人数

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人数:10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

2.具有公务员身份,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并在法院系统内任职;

3.性别不限,年龄30周岁(含)以下(计算至2015年9月30日);

4.未婚(配偶在佛山市三水区工作的放宽至已婚);

5.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学士以上学位,并通过司法考试;

6.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

三、报名的具体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14日至9月30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2.报名及资料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教育东路2号三水法院政工科(邮编:528100)

3.报名要求:报名者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完整填写附件《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公务员身份证明,国家司法考试资格证书(非三水户籍须附所在单位出具的未婚证明)等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相关证件原件将另行通知审核。

四、资格审查:

我院收到报名者的报名资料后,将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本院将通知进行考试。

五、考试、体检、考核:

1.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选调对象要到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3.组织考察: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4.审批:根据选调对象的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并报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5.转任:经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后,按公务员转任办法办理调动手续。

六、本院将在三水法院网(http://fy.ss.gov.cn)发布公开选调各环节的具体信息,请报名人员密切留意。

七、本选调公告由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解释。

咨询电话:0757-87911325,87911365,联系人:黄先生,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