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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东县2015年招聘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技工学校教师试讲(面试)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2015-08-21 14:12:58

一、考生须按照公告公布的试讲(面试)时间安排,在当天试讲(面试)开考前45分钟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候考室报到,参加试讲(面试)抽签。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完离场时领回。

二、试讲(面试)当天上午7:45(下午13:45)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试讲(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试讲(面试)资格。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试讲(面试)。

四、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按分组顺序组织考生抽签,决定试讲(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试讲(面试)顺序进行试讲(面试)。

五、试讲(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试讲(面试)室试讲(面试)。候考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六、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评委提问。在试讲(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评委的指令回答问题,不得暗示或透露姓名等个人信息。考生对评委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评委重新念题。

七、试讲(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试讲(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试讲(面试)成绩回执后离开考场。考生须服从评委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评委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八、进入试讲(面试)室的考生试讲(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后,带齐随身物品,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九、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试讲(面试)规定的,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