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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深圳市南山区党群系统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13 18:52:22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市(驻深机构除外)范围内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经中共南山区委组织部批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财务管理职位科员1名,司法行政职位科员3名,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二、选调条件

1、具有深圳市党政机关在编科员级公务员身份,且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公安警员系列人员和执法类公务员转任的,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定职级和待遇;

2、如选调公务员所在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必须符合方可报名。

3、工作表现突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根据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8月31日-9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园路6号南山区人民检察院1311、1312室。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报名的,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发至相关工作人员的电子邮箱(61748601@qq.com);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会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具体考试时间。

联系人:仇小姐、肖小姐,联系电话:86212836、86212893。

2、报名者须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nsjc.gov.cn);

(2)本人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报财务管理职位的还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初级以上专业资格证书;

另外,在国外获得的学位,还须提供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的《留学人员资格认证》,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3、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二)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实行百分制,权重为6:4)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选调职位人数的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组织考察

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成立考察小组对拟选调人选进行考察。

(四)确定选调人选

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根据对考察人选的考察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经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在征求其所在单位意见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

附件:

(1)深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表

(2)干部选调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