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各省
分站

公务员考试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考试 > 事业单位 > 国家 > 正文

2015年丽水市庆元县公安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29 17:25:35 作者: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庆元县公安局编外用工人员24名(其中男性22名,女性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范围、条件

1、庆元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24名(岗位1:男性22名,岗位2:女性2名);

2、户籍要求:庆元县户籍(含曾有庆元县户籍);

3、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9年8月10日至1997年8月10日出生);

4、岗位1: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岗位2:要求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有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5、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6、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执勤的生理缺陷,要求双侧裸视4.8以上。

二、招考办法

本次招考按岗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1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庆元县公安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等有关资料。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15年8月14日(上午8:30 开始体能测试,测试地点:庆元中学),报考人员携带体能测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科目:包括纵跳摸高(纵跳摸高项目不计算成绩,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4×10米往返跑和1000米跑测试)、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共3项,体能测试按招录人民警察测试标准执行。

3、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岗位1以1:1.5的比例进入面试,岗位2以1:3的比例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5年8月15日;

2、面试地点:庆元县公安局三楼;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四)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由县公安局按考生面试成绩的50%、体能测试成绩的50%(体能测试成绩=4×10米往返跑成绩×50%+1000米成绩×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政策执行。

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聘用

公示和聘用按现行规定执行。

(七)待遇

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后一年一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事宜。

本公告由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元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235128,0578—6235113,0578—6122610

附件:2015年庆元县公安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