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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学院2015年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事宜公布

发布时间:2015-07-15 11:17:43 作者:
根据《长治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经过初审、复审、考生确认,现将资格审查情况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情况

公示参加长治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详见附件1(附件1包括教师岗、管理岗、教辅专技岗、服务基层岗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名单共5个工作表)。

根据《长治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该岗位实际报名人数要达到1:3比例要求,否则取消该岗位的考试”,经我院与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取消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部分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截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下午18:30,逾期不再受理。

二、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5年7月17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9:00,其他时间一概不受理领取。届时没有领取准考证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地点:长治学院北校区西办公楼(与报名地点为同一栋楼)。

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不得由他人代领。报名时未提交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2015届应届毕业生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时间:2015年7月18日 上午8:30—11:00,请考生提早半小时到达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地点:长治学院北校区2号教学楼,考场安排见准考证,考场分布见楼前展板考场示意图。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5年7月19日上午12:00之前公布在长治学院人事处网站。

四、面试

时间暂定:2015年7月24日,以笔试结束后人事处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宜

1、 7月18日8:00开始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早交卷、退场。

2、 考点周围停车紧张,请考生合理安排交通工具。

考试全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欢迎广大应聘人员和社会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355-2178090

省教育厅监督电话0351-3046863

省人社厅监督电话0351-3046192

长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组

附件1 :长治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2 :长治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取消岗位一览表

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rsc.czc.edu.cn/info_Show.asp?InfoId=232&ClassId=25&Topi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