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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北省森林公安机关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07 10:31:29 作者:

  湖北省森林公安机关2015年度考试录用

  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和《湖北省2015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组织工作方案》有关精神,现将湖北省森林公安机关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体能测评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汇总,按照1:1等额排名入选进行。

  二、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

  体能测评于7月9日8:00在武汉体育学院(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461号)西田径场进行。

  三、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4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2)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须知》(附件3),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体能测评当天上午7:30在武汉体育学院西田径场馆内集合,未按时到达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8:00准备组织体能测评,考生集合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体能测评。

  4、除妊娠期考生暂不参加体能测评外,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体能测评一律视为不合格。

  所有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请务于7月8日17:00前电话与省森林公安局政治处联系确认。

  如有疑问,请向湖北省森林公安局政治处咨询,联系电话:027-51796005。

  联系人:王警官、任警官

  附件:

  1. 湖北省2015年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2. 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

  3.体能测评考生须知

  4.武汉体育学院交通图

  湖北省森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