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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03 16:15:45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0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以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年度招聘计划,现将广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单位简介

招聘职位详见《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应聘人员可在广州民政公众网(http://www.gzmz.gov.cn)查阅招聘单位简介。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其他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经其同意,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0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令139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和技能要求(详见《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通过考试的拟聘用的社会人员应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三、报名及考试

(一)网上报名

1、网上填报资料。2015年7月24日上午9:00至7月30日下午17:00(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

2、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成功通过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8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3、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每个招聘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可视情况调整招聘人数,或取消未达到开考人数的招聘职位。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的第一日。

报考资格条件具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工龄计算须符合有关规定:凡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招聘到事业单位后,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行政管理、法律基础、公文写作处理、时事政治、自然科学与文史知识等)。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上公布。

4、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核的依据。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凭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有要求的)、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等有关个人证明材料,所持上述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套。在职人员还须提供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应试的证明。

3、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中的报考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之一的参加报名考试,造成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招聘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核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审核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如进入资格审核人员未通过(含未参加)资格审核,可按笔试合格笔试成绩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民政公众网(http://www.gzmz.gov.cn)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组织。招聘管理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局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委托专业机构命题。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由用人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及专业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进行面试。

3、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可采用技能操作等形式进行测试。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官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5、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标准和按照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参加体检。

(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参加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民政公众网(http://www.gzmz.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复后,招聘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用工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工作纪律要求

(一)根据有关规定,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做到条件、程序、结果公开透明。

(三)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公告由广州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及监督电话:020-83178687、8317868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3126088

广州市民政局

附件: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单位 职位代码 岗位类型 岗位等级 岗位名称 拟聘人数 招聘人员类型 专业及代码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年龄要求 其它要求 备注
研究生 本科 高职高专
广州市东升医院 8-1 管理岗位 九级职员(科员)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1 不限 法学理论(A030101) 法学(B0301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非广州市户口(含增城、从化户口)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
8-2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及以下 医学技术 1 社会人员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A100207) 医学影像学(B10030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具备医师执业证及彩超上岗证。
8-3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及以下 药剂人员 2 不限 药剂学(A100702) 药学(B1008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8-4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及以下 检验员 1 社会人员 临床检验诊断学(A100208) 医学检验(B10030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具备检验士或以上资格证。
8-5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及以下 临床医学 1 不限 神经病学(A100204)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硕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具备医师执业证。
8-6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及以下 护师 2 不限 护理学(A100209) 护理学(B1007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具备护士执业证,护师以上资格。
8-7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及以下 财务人员 1 不限 会计学(A120201) 会计学(B11020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助理会计师或以上资格。
广州市天河军用供应站 10-1 管理岗位 九级职员(科员)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1 不限 法学理论(A030101) 法学(B0301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非广州市户口(含增城、从化户口)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
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9-1 管理岗位 九级职员(科员)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1 不限 应用数学(A070104) 数学与应用数学(B0701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非广州市户口(含增城、从化户口)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
9-2 管理岗位 九级职员(科员)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1 不限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A050102),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A030105) 汉语言(B050102),法学(B0301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9-3 管理岗位 九级职员(科员)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1 不限 社会保障(A120404),行政管理(A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B110302),行政管理(B1103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9-4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及以下 专业技术岗位 1 社会人员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A081202) 软件工程(B080611),电子信息工程(B08060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9-5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专业技术岗位 1 社会人员 统计学(A020208) 统计学(B0716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统计从业资格证、统计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 7-1 管理岗位 十级职员(办事员) 管理岗位(十级职员) 1 社会人员 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行政管理(A120401) 人力资源管理(B110205),行政管理(B1103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1年以上工作经验。 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非广州市户口(含增城、从化户口)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工勤岗位:广州市户口(不含从化、增城户口)
7-2 管理岗位 十级职员(办事员) 管理岗位(十级职员) 1 社会人员 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 工商管理(B110201),工业工程(B11010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3年以上工作经验。
7-3 管理岗位 十级职员(办事员) 管理岗位(十级职员) 1 社会人员 汉语言文字学(A050103) 汉语言文学(B0501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1年以上工作经验。
7-4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建筑电气工程师 1 社会人员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A081404)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B08071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40周岁以下(非广州市户口,含增城、从化户口,持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具有5年以上施工管理经验,建筑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7-5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造价工程师 1 社会人员 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A1201) 工程造价(B110105)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40周岁以下(非广州市户口,含增城、从化户口,持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具有5年以上工程造价业务工作经验,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造价员证,工程造价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7-6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会计 1 社会人员 会计学(A120201) 会计学(B110203),财务管理(B110204),审计学(B110208)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会计中级或以上职称,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7-7 工勤技能岗位 普通工 殡仪服务员 4 不限       大专及以上 不限 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  
7-8 工勤技能岗位 普通工 水电工 4 社会人员       高中及以上(含中职) 不限 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 高中(含职高、中技、中专)或以上学历,持有电工维修安装证、高压运行证(广东省或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环境特殊,适合男性。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 6-1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及以下 外科或麻醉医师 1 社会人员 外科学(含:普外、骨外、泌尿外、胸心外、神外、整形(A100210),麻醉学(A100217) 临床医学(B100301),麻醉学(B100302) 临床医学(C63010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外科医师高级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具有外科医师执业证、外科医师中级或以上资格证。 非广州市户口(含从化、增城户口)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
6-2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及以下 医师 4 不限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A100205) 临床医学(B100301),精神医学(B100308)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社会人员要求具有医师执业证、医师以上资格证、执业注册范围为精神科。
6-3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及以下 护师(士) 12 社会人员 护理学(A100209) 护理学(B100701) 护理(C63020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具备护士执业证、资格证。
6-4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及以下 药师(士) 1 不限 药剂学(A100702),药理学(A100706) 药学(B100801),中药学(B100802),临床药学(B100808)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社会人员要求具有药士以上资格证。
广州市烈军属疗养院 1-1 管理岗位 九级职员(科员)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1 社会人员 统计学(A020208) 国际经济与贸易(B02010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非广州市户口(含增城、从化户口)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
1-2 管理岗位 九级职员(科员)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1 不限 会计学(A120201) 会计学(B11020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1-3 管理岗位 十级职员(办事员) 管理岗位(十级职员) 1 社会人员 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 市场营销(B110202) 市场开发与营销(C620402)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30周岁及以下 本科以上学历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1年以上工作经验。
广州市社会福利院 5-1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及以下 特殊教育教师 3 不限 特殊教育学(A040109) 特殊教育(B04010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取得中级职称者可放宽年龄至40周岁及以下。 非广州市户口,含从化、增城户口,持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 非广州市户口(含增城、从化户口)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
5-2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康复治疗师 2 不限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A100215) 康复治疗学(B100307)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广州市社区服务中心(广州市社会组织服务交流中心) 2-1 管理岗位 九级职员(科员)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1 社会人员 新闻学(A050301) 新闻学(B0503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非广州市户口(含增城、从化户口)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
2-2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助理会计师 1 社会人员 会计学(A120201) 会计学(B11020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助理会计师或以上资格。
2-3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助理社会工作师 2 社会人员 社会学(A030301) 社会学(B030301),社会工作(B03030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
广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3-1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专业技术岗位 1 社会人员 计算机应用技术(A081203),软件工程(A083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B080605),软件工程(B08061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研究生学历的本科阶段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2年以上工作经验,计算机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 非广州市户口(含增城、从化户口)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
广州市老人院 4-1 管理岗位 九级职员(科员)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1 不限 法学理论(A030101) 法学(B0301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非广州市户口(含从化、增城户口)须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工勤技能岗位要求广州市户口(不含从化、增城户口)。
4-2 管理岗位 九级职员(科员)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1 不限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A050102) 汉语言文学(B0501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4-3 管理岗位 九级职员(科员) 管理岗位(九级职员) 1 不限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可授管理学、医学学位)(A120402) 公共事业管理(B11030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毕业院校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4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给水排水工程师 1 社会人员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A081404) 给水排水工程(B080705)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4-5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医师 5 不限 内科学(含:心血管病、血液病、呼吸系病、消化系病、(A100201),老年医学(A100203) 临床医学(B1003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社会人员须具有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及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
4-6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及以下 口腔医师 1 社会人员 口腔临床医学(A100302) 口腔医学(B100401)   本科及以上 不限 40周岁及以下(非广州市户口持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入户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 须具有口腔医学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和医师执业证书。
4-7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中医师 1 不限 中医内科学(A100506) 中医学(B10050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社会人员须具有中医内科专业助理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和中医师执业证书。
4-8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检验技师 1 不限 临床检验诊断学(A100208) 医学检验(B100304)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4-9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影像医师 1 不限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A100207) 医学影像学(B10030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4-10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护士 7 不限 护理学(A100209) 护理学(B100701) 护理(C63020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取得护士资格证及执业证书。
4-11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社会工作者 1 不限 社会学(A030301) 社会工作(B03030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研究生含社会工作专业,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4-12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及以下 专业技术岗位 1 不限 应用心理学(A040203) 心理学(B071501),应用心理学(B071502)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4-13 工勤技能岗位 普通工 护理员 10 社会人员       高中及以上 不限 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 高中及以上(含职高、中技、中专),具有护理员或养老护理员初级或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