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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选调生入围考察人选和考察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5 14:16:24 作者:

  关于确定2015年江苏省应届大学毕业生选调入围考察人选和开展考察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4〕77号)精神,现将入围考察人选和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职位类别,经百分折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再按照招录计划1:1.5的比例(招录计划为单数时,按四舍五入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确定615名入围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将于5月下旬进行。请入围考察人选在此期间不要外出,在学校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1、5月14日起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在“查看审核结果”栏目打印《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院系填写现实表现和推荐意见,学校负责审定,在考察时提交考察组;

  2、准备大学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文件或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没有任职文件或聘书的,可由学校相关单位按照学生干部管理权限出具任职证明并加盖公章(格式为:×××同学,××××年××月—××××年××月任××××××××。);

  3、准备大学期间(研究生含本科阶段)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如因故放弃选调,本人需作书面说明并签字,学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盖章确认后,于5月20日前将扫描件(或照片)发至我部电子信箱并寄送原件。

  三、请各有关高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协助做好考察准备工作。

  1、审核入围考察人选提供的任职和奖励材料原件、复印件,考察时统一向考察组提供;

  2、对本校入围考察人选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时间、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等情况。担任职务及时间、表彰奖励必须与经审核通过的材料一致,如出现遗漏,必须补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提供公示网址及公示材料;

  4、出具入围考察人选在本校期间有无纪律处分情况的证明。

  联系电话:025—83393365、83395359,电子信箱:jsswzzb@163.com,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邮政编码:210013。

  附:2015年江苏省应届大学毕业生选调入围考察人选名单

  01南京.xls 02无锡.xls 03徐州.xls 04常州.xls 05苏州.xls

  06南通.xls 07连云港.xls 08淮安.xls 09盐城.xls 10扬州.xls

  11镇江.xls 12泰州.xls 13宿迁.xls

  江苏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