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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招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5-01-04 10:54:33 作者: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2015年招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经请示梧州市万秀区委、区政府同意,本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辅助人员,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录数额

  本次招录人数为5名[辅警2名(男性),速录员3名]

  二、编制性质

  机关后勤控制数人员

  三、招录条件

  (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二)具有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后至1996年6月30日前出生),梧州户籍。

  (四)能够履行正常工作,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五)有法院连续三年工作经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拘留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报考的其他情形。

  (七)报考辅警的具有机动车驾驶证B牌者优先。

  四、招录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4日—5日,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河东办公区五楼政工科,联系电话:2036272、2032798。

  3.提交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法院连续三年工作经历证明(已在本院工作的合同人员除外)、一寸免冠照片三张。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考者应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5.现场初步资格审查(学历、年龄、体貌等)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6.报考者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考试

  1、速录员考试(200分,分笔试、计算机速录能力测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的科目为语文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30分。

  (2)计算机速录能力测试。考试方法:在规定的时间,按完成看打、听打的打字字数和正确率计分。时间各10分钟,满分70分,其中看打30分,听打40分。

  (3)面试。按录用名额1:3的比例选笔试+计算机速录能力测试总成绩前9名人选进行,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总分100分。

  2、辅警考试(200分,分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的内容为司法警察工作、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30分。

  (2)体能测试及驾驶技能测试。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公安部、交管局有关机动车考试标准执行。满分70分,其中体能测试35分,驾驶技能测试35分。

  (3)面试。按录用名额1:3的比例选笔试+体能测试及驾驶技能测试总成绩前6名人选进行,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总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的前5名(辅警前2名、速录员前3名)进入体检。

  4、因取消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考试总成绩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所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如遇拟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再进行加试,加试成绩第一名的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录用

  按组织人事部门相关手续办理录用,核定工资及福利待遇。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