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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州新港街招聘城管协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4-12-26 16:35:38

   新港街招聘城管协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街城管协管员队伍,按照《新港街道工作人员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城管协管员10名。

  一、招聘条件

  (一)有广州市户籍(不含番禺、南沙、从化、增城、花都户籍),居住在海珠区的优先。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2月20日后出生),具有教育和人事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

  (三)身高男170CM以上、女160CM以上。

  (四)政治思想良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五)热爱街道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六)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七)有驾驶证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4年12月26日(周五)上午8时30分起,至2015年1月30日(周五)下午5时止。

  2、领取报名表地点:新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1楼)。

  3、报名表送交地点:新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怡路225号1楼)

  4、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填写《新港街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可由他人代报名,代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进入面试。

  (四)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地点:新港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五)政审及体检

  按招考职位与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人选。

  (六)确定录用人选

  三、录用手续和待遇

  城管协管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个月,录用期间按照街道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

  中共新港街道工作委员会

  新 港 街 道 办 事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