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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卫计局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4-12-11 16:58:25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面向2015年应届
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依次在重庆、武汉、长沙、郑州、珠海等五个地区设立考点,面向全国201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市直医疗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学校、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市口腔医院等7个单位,均为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其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学校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余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招聘公告将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市卫计局)网站(www.zhhealth.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应专业2015年应届毕业生(含2013、2014年暂缓就业毕业生和珠海生源2013、2014年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生除外),及国(境)外2013、2014年已毕业的留学归国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应聘条件及酬薪待遇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附件2)执行。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按“重庆医科大学(考点1)、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考点2)、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考点3)、郑州大学医学院(考点4)、珠海市(考点5)”的顺序,依次对各岗位招聘人数进行调整,额满为止。即:考点1招聘工作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情况对相应岗位进行调整,形成《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表(考点2)》后,在考点2进行招聘,依此类推。各考点报考《岗位表》将及时在珠海市卫计局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关注。具体程序及方法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考点1-4只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点5采取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方式。各考点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考试的时间及地点:

考点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联系人及电话
1 现场报名:2014年12月24日9:30—11:30 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重庆医科大学图书馆办事大厅 程老师:023-68485268,
刘小姐、刘先生:0756-2128902。
面试及实践技能考试:2014年12月24日11:31—17:30
2 现场报名:2014年12月25日15:00-17:30 湖北武汉航空路13号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506栋1楼2号活动室 李老师:027-83692913,
刘小姐、刘先生:0756-2128902。
面试及实践技能考试:2014年12月26日9:30—17:30
3 现场报名:2014年12月27日15:00-17:30 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路172号湘雅医学院教学楼4楼学术报告厅 左老师:0731-82650057,
刘小姐、刘先生:0756-2128902。
面试及实践技能考试:2014年12月28日9:30—17:30
4 现场报名:2014年12月29日15:00-17:30 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基础医学院2楼学术报告厅 乔老师:0371-67780120,
刘小姐、刘先生:0756-2128902。
面试及实践技能考试:2014年12月30日9:30—17:30
5 现场报名:2015年1月6-8日(8:30—12:00,14:30—17:30) 珠海市香洲区教育路31号珠海市卫计局206室 刘小姐、刘先生:0756-2128902
邮寄材料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8日17:30时(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教育路31号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206室;
邮政编码:519000

  3.报名材料(请考生按以下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1张备用);③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条件所需的其它佐证材料;④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还须提交以下材料: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学生证;2013和2014届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协议或其它同等效用的证明;珠海生源2013、2014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珠海市教育部门出具的珠海生源参加高考证明材料;2013、2014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考生报名时提交一份复印件(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

  ——考点1-4: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参加面试;

  ——考点5:现场报名人员,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邮寄材料报名人员,于资格复查时查验报名材料原件。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事项,将在珠海市卫计局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通知考生。

  5.其他事项: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时,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招聘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及招聘病理学等紧缺专业或较小学科的岗位不受此开考比例限制。

  (二)考试

  考试在各考点分别进行,采取面试加实践技能测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1.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包括公共题和专业题,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考生中,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实践技能测试人员。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方案设定的比例时,面试实际合格人员全部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参加实践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现场进行公布。

  ——考点1-4面试时间及地点:即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考点5面试时间及地点:在珠海市卫计局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2.实践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实临床情景设计的测试方法或实地操作的形式,主要测评考生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实践技能测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考点1-4实践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即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考点5实践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在珠海市卫计局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三)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考试结束后,在考点现场计算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初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在现场进行公布初定人员名单和进行资格复查,同时签订《就业协议书》。

  资格复查不合格或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者,取消拟聘资格,所缺名额可在该考点同岗位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注】各考点初定拟聘人员名单,于整个招聘工作结束后在市卫计局网站上统一进行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整个招聘工作结束后,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统一对各考点初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考点同岗位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卫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的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8902,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851。

  (二)被聘用者须在2015年9月1日前报到。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2.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附件:1.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

  3.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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