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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乐山市人民警察拟录用考生公示

发布时间:2014-11-04 10:00:17 作者:

  乐山市公安局

  关于乐山市2014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

  拟录用考生的公示

  根据《乐山市2014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现将贺学东等12名已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等程序并合格的考生进行拟录用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时间为7天(2014年11月4日—2014年11月10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干部群众如有需要反映问题,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市公安局(电话:2499150、2499213)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附:乐山市2014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拟录用考生公示名单

  乐山市公安局

附件下载:

乐山市2014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拟录用考生公示名单.xls